各学院:
经过学校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协商,决定即日起在我校学生中开展“招商银行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贫、特困生库中的学生;
奖励额度:共奖励20名学生,奖金2500元/人。(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直接打到个人帐号)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平均线以上;
2、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积极向上。
三、评选办法
1、由学生处负责分配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提出“招商银行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学生填写《“招商银行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二份),可同时附上相关材料上交学院审核;
2、学院填写《“招商银行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并将所有材料于11月6日前交学生处;
3、在全校公示拟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报招商银行核准;
5、学生在申报社会专项奖奖学金时,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申请社会专项奖奖学金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社会专项奖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6.获奖学生将择期组织颁奖仪式,届时邀请招商银行领导参加。
四、名额分配
根据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建议,今年的“招商银行奖学金”获奖者的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 额 |
学 院 |
名 额 |
师范学院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
2 |
材料工程学院 |
2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 |
商学院 |
2 |
汽车工程学院 |
1 |
合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