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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2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6

各学院:

为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推进“四位一体”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发挥朋辈心理互助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在2022级新生班级选拔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情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条件与工作职责

(一)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2.对心理健康教育有兴趣并具备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主观意愿,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4.热爱生活,待人诚恳,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善于观察,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7.能够切实协助学校、辅导员做好本职工作,把工作做到实处。

(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关注本班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心理动态;

2.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动员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活动;

4.班级心理委员应加强与宿舍心情联络员的联系,建立信息渠道;

5.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同学心理动态,及时向学院汇总报送各班心理状况表;

6.在学院心理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7.接受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提高朋辈心理辅导能力;

8.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辅导员对有心理健康状况问题的学生进行帮助。

 

二、宿舍心情联络员选拔条件与工作职责

(一)宿舍心情联络员选拔条件

1.乐于助人,关心宿舍成员;

2.善于观察,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有较强的责任心,愿意协助班级心理委员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工作。

(二)宿舍心情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宿舍心理安全信息汇报工作,定期向班级心理委员反馈信息;

2.关注宿舍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遇到问题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或辅导员(班主任)汇报;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宿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

4.对本宿舍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积极关注和支持。

 

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情联络员的管理与选拔形式

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情联络员选拔与管理由二级学院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

班级心理委员每个班级一名,列为班级两委干部系列,享受班级两委干部待遇。宿舍心情联络员每宿舍可设一名,可由宿舍长兼任,也可专人,列为宿舍长系列。各班级、宿舍采取学生自由报名和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选出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情联络员。

 

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老师请于10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 《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情联络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75978193@qq.com

 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汇总表.xlsx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