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学习型辅导员队伍,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分享、方法创新和知识创造,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苏高辅研﹝202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生工作精细化、精准化、高效化的要求,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撰写要求
1.主题鲜明。要紧密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撰写案例,做到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
2.内容真实。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案例的处理办法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学院、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注明“化名”字样。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3.文本规范。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以及专家点评,作者简介和证书邮寄地址附后。(撰写要求及样本详见附件1)。
4.专家点评部分待学校评审结束后再组织点评。点评专家应熟悉辅导员工作并在学生工作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且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推荐案例不少于2项。
2.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案例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lgsxjy@126.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辅导员工作案例”,工作案例纸质版1式3份送至学生处执中楼311。
3.学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发放证书。根据评审结果推荐2项案例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学生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