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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党委学工部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申报资格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作为课题申报人身份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可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3.课题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至多不超过5人(含申报人),所列成员须经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

三、申报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1.2023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部分指导课题。

2.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

四、申报原则

1.各二级学院推荐课题不少于1项。学生处综合评审后拟推荐3项课题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选题可参照《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主确定。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

《申请书》1份,《活页》纸质版3份,《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送至执中楼311,上述材料所有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slgsxjy@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

六、课题管理

1.研究会每年组织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项的课题,将予以撤销。

2.结题时,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CSSCI(含扩展版)期刊论文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正式出版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及以上);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要求同上)论文或参与编撰正式出版的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指导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编撰正式出版的学生教育管理类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

所有论文、著作必须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的认定以发表当年最新版本为准。所有课题结题均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

学生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