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现决定开展2020年辅导员工作研究室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针对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辅导员工作研究室”建设工作,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承担专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提炼工作品牌,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培育辅导员名师的摇篮,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思路,整体提升全校辅导员工作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二、具体任务
辅导员工作研究室应立足我校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从辅导员自身特点和优势出发,在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的指导下,紧密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着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发展指导、大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开展选题,以网络思政、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心理教育、辅导员职业发展等实际工作为主题,自拟工作室具体名称,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力争形成一批专业性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辅导员工作成果,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勤于钻研的辅导员专家。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研究室负责人(1人)应为我校专职辅导员,团队成员3—5人,鼓励跨学院、跨单位组队。
2.申报材料。填写《常熟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室立项申报书》,基本内容应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包括研究室的目标思路、重点方向、工作基础与规划、预期成果等,注重立足学校实际,突出特色建设方向。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将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10月23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中心(执中楼三楼301,金梦婷,0512-52251133),并发送电子版至jinmt@cslg.edu.cn。
3.中期检查。下学期初,学校将进行中期检查,着重检查研究室的建设进度和初步效果。
4.验收评审。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重点评估研究室的目标完成、建设成效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四、研究室管理
1.辅导员工作研究室实行年审制,每年研究室的建设资金根据年审情况予以拨付。
2.学校在对研究室及其成员进行评估与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研究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教育部、省市相关奖项。
3.工作研究室验收要求:自立项起,该年度需至少申报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至少开展2次专题学术研讨会或沙龙、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北大核心期刊1篇。
附件:常熟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室”立项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