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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7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党委学工部及团委工作人员。

二、申报类别、经费资助、研究周期和申报资格

1.2022 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30项,另视情设立部分指导课题。鉴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自2021年起,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不再安排专项课题经费资助,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相关资助标准。

2.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

3.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4.作为课题申报人身份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5.课题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至多不超过5人 (含申报人) ,所列成员须经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

6.2019年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20年及2021年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原则

1.我校可申报3项。

2.选题可参照《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主确定。

3.专项课题应结合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重点研究实践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凝练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跨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

4.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申请人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三份于10月24日前送至执中楼思想教育科,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slgsxjy@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