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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各学院:

根据《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体学生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题内容

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5月

三、学习形式

  1. 支部组织学。各学院以支部为单位,覆盖全体党员,依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强国”“江苏先锋”等平台,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交流心得体会。

  2. 示范宣讲学。全体学生党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原著原文原话中汲取思想力量。每位学生党员须联系一个班级,通过学生党员领学的方式,辐射带动其他学生掀起学习热潮。

  3. 创新载体学。各学院发挥“大思政课”铸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主题读书日、习研会等活动载体开展学习,通过学生党员寝室挂牌等形式,亮身份、明责任、做标杆,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到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积极开展“我为同学办实事”活动。

  4. 学生党员开展“党员争先锋”主题调研活动。各学生党支部以座谈会、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听取学生对学风建设、服务管理、教务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策。

四、相关要求

  1. 全面部署,系统谋划。各学院要主动谋划,搭建平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在实处,不走过场,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成效。

  2.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及党员领学工作,并完成填写附件一,5月20日前完成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工作。

  3. 及时总结,凝练特色。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特色,于5月31日前将附件一和总结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做法、实施效果、5-8张高质量照片)发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件名称统一为:学院+大学生主题教育总结材料,邮箱:sxjy@cslg.edu.cn,联系人:温杰,电话:0512-5225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XX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学生党员宣讲安排表

序号

学院

党员姓名

联系方式

班级
(格式如:汉语言文学(师范)221)

时间
(格式如:X月X日+具体时间段)

领学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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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领学参考书目

《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