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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各学院:

为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和辅导员群体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最美高校辅导员”

1.江苏省第十四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4年“最美高校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的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算)。

2.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2)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不得插入图片(模板见附件)。

(4)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3.推荐方式及名额: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0-1名专职辅导员参加校内评选。一站式社区辅导员采用自荐方式,不限名额。

二、“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

学生处将从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中进行遴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8日(星期五)12: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地点:执中楼311办公室。电子材料以“【辅导员】+推荐人选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slgsxjy@126.com,联系电话:0512-52251032。

学校将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通知》原文。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