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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1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集体奖项主要有:优良学风达标班、优秀班集体和文明标兵宿舍。

2、个人奖项主要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奖学金(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要求

1、认真进行宣传动员。教育学生充分认识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优良学风达标班按照《常熟理工学院“优良学风达标班”及“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产生,优秀班集体在优良学风达标班中产生,比例根据学生工作考评排名而定。文明标兵宿舍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评比。综合测评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实施,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做好评奖、评优的基础工作。其他相关奖项评比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进行。

3、保证做到公开透明。要严格把关,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创先争优、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必须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校学生处,学生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5225113452251136,受理学生投诉。

4、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比例参照2012-2013学年考评结果,班级数参照20139月底数据)。

 

 

总班级数

非毕业班数

优秀班集体比例

优秀班集体个数

人文

34

25

20%

5

马院

4

3

20%

1

外语

50

36

25%

9

艺术

36

28

15%

4

生物

38

30

20%

5

计算机

50

38

15%

6

物电

46

33

20%

7

数统

23

19

20%

4

化材

38

31

25%

8

机械

52

38

20%

8

电自

44

32

15%

5

经管

61

42

25%

12

 

476

355

 

74

5、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95日前

学生处发布工作通知,布置工作

 

9月上旬

各学院召开奖评优工作会议,下达任务到班级

9月上旬

组织各班实施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结果公布评优初步名单

9月中旬

填写各类审批表、汇总表及电子文档

920

各学院将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上报学生处

9月底

学生处审核评优名单,发文表彰

10月中旬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下发各类奖学金

12

各学院组织布置12月份单项奖评比(另发通知)

三、几点说明

1、本次学生综合测评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进行,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班主任或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统一测评,按照要求输入《常熟理工学院综合测评表》中,算出每个学生的总积分和排名。

2、在学生综合测评过程中,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加减分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加分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减分项目原则上遵守以下规定:违反校纪校规者,学院通报批评减0.5分;警告处分减1分;严重警告减1.5分;记过处分减2分;留校察看减2.5分。

3、本二、本三批次学生的奖学金评比统一参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第一档5%每月150元,第二档10%每月100元,第三档20%每月50元;凡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4、各类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奖、新生特别奖的评定工作放在9月份进行(新生特别奖由招生办按照规定直接提供名单,并另行表彰,不在此次评优工作中申报)。外语、计算机考试奖、科技成果奖、竞赛优胜奖、挑战杯特别奖奖、见义勇为奖的评定放在每年12月份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严格参照评比条件执行,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社会工作奖。

5、材料要求: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学生评优汇总表》、《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按规定的样式,用excel格式输入,各打印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把电子文档发至学生管理科电子信箱(cslgxsgl@126.com),各学院要务必认真核对学生学号、姓名、奖别、金额,以保证后续奖学金发放的正确性。②《三好学生登记表》、《社会工作奖登记表》、《单项奖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文明标兵宿舍申报表》以上表格一式一份,要求字迹清晰,认真填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审核盖章后交学生管理科,经审核通过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袋中。③《校级优秀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审核盖章后交学生管理科,学校审核后学校和学院各存一份。

6、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评奖评优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天,听取师生意见。对公布的获奖名单有异议者,在名单公布后三日内,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各学院在评审工作完成后,方可向学校上报各类获奖名单,学生处负责汇总,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7、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的评优评奖工作进行汇总和抽查,若发现错报、漏报等现象,学生处将进行书面记录,在今后考核考评中相应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该学院学生评奖评优资格。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处

                                                             201491

 相关申请表格(空表).doc

 2013—2014学年评优汇总表(样表).xls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2013修订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