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老生的综合奖学金原则上按照秋季学期的评定结果发放,如因学生受处分、退学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停发奖学金的,请学院统一填写在工作表《2020春学期老生综合奖学金调整名单》中,并写明调整原因;其余没有变化的学生无需再提交名单。
2.2019级新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在完成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奖学金评定要求和比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综合奖学金评定材料请在系统内提交至学校审核。
3.此次综测和评优工作都在线上完成,综合奖学金按照5个月一次性发放,由财务处统一打入学生建行卡。若有学生建行卡丢失、换卡等,请通知他们及时到财务处登记新的卡号,以免影响奖学金的发放。
4.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在3月23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