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班集体:
优秀班集体的评比条件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常理工学〔2023〕5号)》规定,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班班级总数的15%范围内。
2、个人奖项:
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奖、见义勇为奖共2项)、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要求
1、要认真动员。让学生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评选要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
2、要严格制度。严格执行《常熟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框架方案》、《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常熟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等有关评奖评优文件的规定。评奖评优必须体现尊重事实、奖励先进的原则,拉开档次,以形成激励机制的良性循环;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做好评奖评优的基础工作。
3、要严格规程。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无误后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校学生处,学生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52251133、52251134,受理学生咨询投诉。
三、几点说明
1、此次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均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完成。请各学院在系统内完成综测时,仔细检查各项数据,以确保综测和评优结果的准确无误。系统运行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学生综合测评主要由各班班主任完成,部分分数的导入模板,登录系统后在“成绩导入—班主任导入主观成绩—导入班级综测评分”栏目下载,模板内各子项目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操作方法见《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测评功能使用手册》(附件3)。
3、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由系统按规定比例自动生成,班主任、辅导员对其中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进行调整。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单项奖等的评定严格参照评比条件执行,均需由学生本人发起申请,按规定流程审批后提交学生处汇总审核。
5、校级优秀班集体的申报,仍采用线下填表申报的方式(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6、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校级优秀班集体登记表》打印一式一份,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1179793455@qq.com。
7、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首先要认真审核申请参加评奖评优的学生资格,同时在学院内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听取师生意见。对公布的获奖学生名单有异议者,在名单公布后三日内,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各学院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向学校报送各类获奖名单,学生处负责汇总,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附件1:综合测评系统(2017修订版)
附件2: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3: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测评功能使用手册
附件4:校外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方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