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勤工助学用人单位新设岗位申请流程
勤工助学工作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和素质拓展的有效平台,通过设置各级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校内学生的广泛参与也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辅助支持。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常理工学〔2013〕53号)规定,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请按照下列流程要求进行申报。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申请学生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主体性工作,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用人单位因临时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分管领导双方沟通确定批准岗位。
2、用人单位详细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执中楼301),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cslgzzzx@126.com存档。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推荐学生或者用人单位自行找(疫情期间建议学生返校后隔离7-14天后上岗)。
4、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学院、学生工作处、用人单位分别盖章留存)。
5、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前需与用人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附件3)(学生、用人单位、学生工作处分别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6、程序走完后用人单位科室负责人进群常理工校内勤工助学:282721322。
三、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需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每月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4),每月27号前考核表电子版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cslgzzzx@126.com,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2、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用人单位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勤工助学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勤工助学学生如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用人单位要确保勤工助学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附件:
1、《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用人单位填写)
2、《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填写)
3、《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学生、学生处、用人单位填写)
4、《常熟理工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用人单位填写)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