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 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通知》(苏教助函 〔2022〕9号)等文件通知精神,针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选。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学院公示及学生处初步审核,拟推荐下列709位同学获得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11月14日前向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52251133。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