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评比条例,经学校商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奋进奖学金”的评比工作,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成长成才、回报社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额度:共奖励29名学生,奖金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在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评选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经学院党政讨论通过,并在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电子版一份)、附件2《 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份),于6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资助工作专用邮箱。
2、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请各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资助项目管理中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后,按照要求打印签字并盖章。高校于6月30日前将奋进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名额分配
根据江苏银行与我校合作协议规定,今年“奋进奖学金”获奖者的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 额 |
学 院 |
名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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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2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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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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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2 |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
3 |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
商学院 |
3 |
材料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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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
2 |
汽车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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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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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