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和条件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本学期最新认定的贫困生)
三、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3300元,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需覆盖全体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需设最高档。国助分2学期发放。
四、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报所在学院;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认真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资助档次可分2300、3300、4300元三档),每个学院上报的名单平均资助标准务必为3300元(即有一人获得4300元档,则相应有一人需获得2300元档);资助建议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获助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学生处审核。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报送学生处以下材料:
1.电子材料:
l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
2.纸质材料:
l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学生处)。
3.省资助申请平台
l第一步:确保申请的同学都在资助申请平台进行了贫困生申请和认定;
l第二步:确定助学金分配金额后,学院对资助项目申请审核时录入实际资助金额。
4. 审批表
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六、注意事项:
系统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 申报表格为一张,单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院系领导、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为电子,表格由学院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表格中“学院、专业”都填写全称,班级按照专业名称加年级班级规定填写,比如汉语言文学(师范)211。
3.表格中“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先选择家庭主要致贫原因,再简要描述申请原因,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例如:以“本人”开头,首先以一句话概括整体表现。再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必要项)等方面(各方面之间用分号“;”隔开)进行描述,以“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望给予批准。”结尾,字数100以内。
5.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以“该生”开头,填写学生简要评价外,统一填写“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同意推荐该生申报。”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6.申请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学校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7.表格中不能使用冒号“:”和叹号“!”;可使用顿号“、”、逗号“,”、分号“;”和句号“。 ”。
9.国助汇总表中的姓名、学号输入时单元格不要有空格,如“ 某某”应为“某某”。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