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品格,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展翅风华”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 “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校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比名额
根据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比例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热爱学校,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5. 校内勤工助学在岗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且目前在岗;
四、评比流程
1. 申请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勤工助学学生个人申报和用工部门推荐双结合,申请学生填写《2024年“展翅风华”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附件2),经用工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二级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7月2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执中楼301,电子版以“部门+学号+姓名+勤工助学之星材料”命名,发至邮箱cslgzzzx@126.com;
2、学校评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给予荣誉证书及奖励。
3、相关要求。请各用工单位和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广泛动员在岗学生积极申报,结合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深入挖掘工作能力好、信服度高、感染力强的学生典型,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能在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获得荣誉的学生事迹将在“常理工学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展示,并择优报送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媒体平台。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