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为学生勤工助学提供更加丰富和多元化的实践平台和锻炼机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等文件的最新要求,现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开拓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化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和资助覆盖面,发挥学生专业优势,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成长通道,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加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实践能力,助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二、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设置及学生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详细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向校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
2、学生工作处与用人单位沟通、确定勤工助学岗位并向全校公布岗位招聘需求;
3、学生根据个人意向通过“企业微信”平台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报名表》进行报名。勤工助学学生可由学生工作处推荐或者由用人单位自行推荐;
4、用人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面试,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勤工助学意向;
5、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前与用人单位、学生工作处签订三方协议。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附件3)(学生、用人单位、学生工作处分别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6、程序走完后,用人单位负责老师进入“常理工校内勤工助学企业微信群”。
四、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梳理并适当增设岗位,可以一岗多人、轮班制、短时制、线上工作制等方式, 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锻炼机会,以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覆盖面;
3、二级学院应广泛宣传勤工助学工作,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努力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4、用人单位需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每月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4),每月27号前将考核表电子版发学生处资助工作邮箱cslgzzzx@126.com,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5、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用人单位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勤工助学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勤工助学学生如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备学生工作处;
6、各用人单位要确保勤工助学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7、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要注重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同时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工作。要深入挖掘工作能力强、信服度高、感染力强的勤工助学学生典型,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配合做好学校“勤工助学之星”的评比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
五、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于9月10日之前,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附件1纸质表格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执中楼301),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cslgzzzx@126.com存档。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
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
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