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学生手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初评。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同一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最近一次综测要获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意:1.成绩排名、综测排名须准确有效。2.核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
四、名额分配 (共-648人)
学院 | 国励名额 |
师范 | 32 |
电信 | 59 |
生物 | 50 |
商学院 | 63 |
材料 | 45 |
纺设 | 85 |
计算机 | 65 |
外语 | 32 |
机械 | 49 |
数统 | 40 |
电气 | 74 |
汽车 | 54 |
五、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根据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各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审核,提出本校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15:00前(最晚,可以提前)报送学生处以下材料:
电子材料:
l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表(附件2)
(二)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报送学生处以下材料:
1. 纸质材料:
l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份,具体要求见“七、注意事项”);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学校盖章空),原件交至执中楼301。(审批表的电子版学院收集存档)
七、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所有字体:宋体10
1.表格中“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成绩”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推荐理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填写,院系意见由学工副书记填写,格式见范例审批表填写格式直接替换内容。(除签名手写,其余均电子)
2.表格中“学院、班级”都填写全称,比如汉语言文学(师范)222;出生年月的填写,应与身份证中的出生年月保持一致;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3. 表格中“曾获何种奖励” 仅写上一学年所获奖项,获奖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按证书上全称填写,奖项与奖项之间用分号“;”分隔,除奖学金其他无需填写获奖时间。必须填写含2023-2024学年奖学金情况,格式为 “2023-2024学年X等奖学金”。(必须明确包括两次及以上三等及以上校奖学金,不可出现“三等奖学金”等模糊表达,奖励情况写完后不要加标点符号句号等,例:“2022-2023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2023-2024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
学生获奖若无重大奖项以校级主要奖为主,主要突出两次奖学金情况,填报奖项不要超出空格。
学习成绩填写上学年两学期成绩,填写10门(不用加行) ,填必修重要的。
4. 表格中“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切记口语化),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例如:以“本人”开头,首先以一句话概括整体表现。再从思想、学习、工作(必要项)、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必要项)等方面(各方面之间用分号“;”隔开)进行描述,以“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望给予批准。”结尾。申请理由中写清楚自己至少两次获综合奖学金经历(分别于哪一学年获几等综合奖学金,且最近的一次有),字数严格控制在150-200字之间(含标点符号)。“申请人”需表格打印后手写签字。
6. 表格中“院系推荐意见”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以“该生”开头,除写学生简要评价外,统一以“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同意推荐该生申报。”结尾。字数严格控制在80-100字之间(含标点符号)。
申请理由和院系推荐意见与国奖大致相同,可以提前准备写好。
7. 申请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8.申请表格推荐人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名。
9.表格中不能使用冒号“:”和叹号“!”,可使用顿号“、”、逗号“,”、分号“;”和句号“。” 。
10. 申请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架子夹好(贴好标签注明人数),不要装订。
11.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打印显示完整,不要有遮挡,注意标点符号),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申请表格须经学校审核后,由学院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
1. 严格审查奖学金情况
2. 汇总表的姓名、身份证、学号正确无误
3. 审批表的落款时间:申请时间填写2024年10月21日,院系意见填写2024年10月25日,学校意见填写2024年11月6日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务必用完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