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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06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助〔2023〕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文件以及《2024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中六个全覆盖工作要求,我校制定《常熟理工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施方案》(常理工学〔2023〕32号)和《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管理办法》,于2024年6月成立学校及二级学院“学生发展支持中心”,通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多元化支持,帮助学生克服成长中的困难,提高综合素养,得到全面成长。为进一步落实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明确各级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现将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的总基调、发扬“实”的好作风,依托二级“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全面、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和服务工作,构建保障与发展并重的一体两翼资助服务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安全友善、资源可及的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将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推进各部门、各条线协同育人,强化学生成长奖励,加强无痕化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个不失学”,力争“一个不掉队”,通过3-5年努力,显著缩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同龄人群在学业水平、综合素养等方面的差距。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层面

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发展支持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统筹协调学生资助、心理、就业、教务等部门和条线共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问题,部署全校各项资助育人工作。

任:学生工作处处长

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发展支持中心”,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任教师等共同参与和具体负责落实本学院各项资助工作。

任: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主任:本院专任教师1名、资助工作辅导员

员:本院其他辅导员

、服务对象

一般服务对象: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重点帮扶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心理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品德行为、综合素养、家庭指导、特殊教育等成长困境的学生。

、工作要求

保障型资助。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以及学校“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社会捐赠”八位一体“助学铸魂”帮困助学计划;做好新生入学前资助工作,对困难新生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对“免申即享”学生,给予及时资助和特别关怀;做好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宣传、诚信教育等各项常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化、精准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及建档工作;明确家访工作要求,强化家庭实地走访,把精准资助政策和学校关怀送到家长和学生手中,提高资助育人实效;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及时对家庭突发变故和受灾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需求。

发展型资助。落实“六个全覆盖”。一是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全覆盖,落实阵地和人员;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高校学生必访(可线上线下相结合),家访过程突出隐私保护、尊严维护、政策宣传和教育关怀;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奖励制度全覆盖,通过发放奖学金、给予公开表彰,或提供岗位锻炼、研学机会等,奖励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长档案全覆盖,系统生成每一名学生的资助历史,学校记录家庭走访、学生特点、成长奖励等情况;五是重点帮扶对象育人导师配备全覆盖;六是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性教育和集体教研全覆盖。

六、工作机制

(一)落实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

1、成长奖励制度。凡通过育人活动、技能培训、社会实践、研究学习等形式促进学生综合发展的资助帮扶工作,不论是资金、物质的直接资助,还是平台资源、实践成长的间接资助,均视为发展型资助育人成长奖励,具体可参考《关于加强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校内协同工作的通知》中所介绍的成长奖励制度包含形式与内容。成长奖励制度面向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成长档案制度。二级学院建立学生发展型资助成长档案(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录学生的资助历史、家庭走访、学生特点、成长奖励等情况,完善学生资助成长画像。

3、育人导师制度。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内容,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教师作为导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等文件要求,将资助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予以认定,将资助育人方面的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比表彰等的重要参考。开展资助工作者教育专业能力培训。

4、成长发展心愿单制度。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务清单,将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就业帮扶、综合素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特殊教育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设计菜单式帮扶内容与项目,形成《成长发展心愿单》,供学生和家长选择,由二级学院、各部门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救助教育服务,开展融合式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对《成长发展心愿单》所提供的帮扶项目和内容,以及育人实践效果进行定期研讨交流、总结分析,适时灵活调整具体内容和方式。

5、专项研究制度。各学院凝炼和聚焦学科专业与学生工作特色,深入挖掘课堂教育教学、见习实习与就业培训、教育常规管理、师资专业发展等各个环节的资助育人特色,整合本学院育人成果经验积累和平台资源,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专项研究,深入施行项目化运作,打造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特色品牌,推进育人工作实践,取得实效。

6、监测反馈制度。强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及过程化监测工作,加强落实公示监督反馈机制,切实开展阶段性民主测评与个别交流,及时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心理及生活动态。常态化分析研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情况,接受师生监督,发现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或未列入家庭经济困难生库但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学院及学生处反馈,及时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协调人、财、物等资源,开展有效干预或发展型帮扶。

(二)根据《关于加强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校内协同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开展融合式资助育人工作。强化与各职能部门协同,根据职责分工联合开展育人工作,做好工作对接、协调、记录、反馈工作。学生处定期与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共同交流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完善和推进工作落实。

工作保障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资助育人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2、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奖助学生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

3、学校将发展型资助育人主要内容和成效纳入二级学院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助力学生更加健康全面成长,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4、通过各级学生发展支持中心与各部门的协同育人工作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技能,实现学生个人潜能的最大化发展。


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4年6月6日